• 武汉混凝土有限公司委托经营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5 11:14:09 来源: 武汉碧水集团


     为推动国有企业加快与市场接轨,促进企业快速高质量发展,解决武汉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混凝土公司)历史遗留问题,为以后混凝土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使企业能持续发展做大做强,经混凝土公司股东会决议,现将混凝土公司在过渡期间对外委托经营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混凝土公司当前情况

    1、注册资本:¥2000万元;

    2、资质情况: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经营范围:混凝土搅拌及销售;普通货运(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一致);金属结构加工;建筑及装饰材料、汽车配件、普通机械批发兼零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

    4、管理人员情况:13人。

    5、现有设备情况:混凝土生产线2条,搅拌运输车15台,铲车1台,地泵1台,实验室检测设备,年生产能力可达30m3

    6、生产场地:座落于汉阳沌阳大道401号;面积:21亩,系租用市燃气集团公司用地,生产场地进行封装改造后即可投入生产。混凝土公司与市燃气集团公司已就生产场地租赁事宜达成一致,土地租赁期至202212月。

    二、委托经营方式和要求

    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国有企业合法经营,切实维护企业员工权益,同时保障受托方利益,由混凝土公司提供生产场地和可用设施、设备,采取委托经营的方式,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

    1、委托经营方式

    以混凝土公司名义与受托方签订委托经营合同,由受托方以混凝土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

    2、委托经营主要条款

    1)委托经营期限。此次委托经营期限为201910月至20221231日。其中自签约之日起至20191231日为生产场地改造期,作为受托方投资对现有生产场地实施封装改造、使之达到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验收标准的建设时间。生产场地封装改造工作及投入费用均由受托方自行承担。委托经营期间,受托方不得再委托第三方经营。委托经营到期后若混凝土公司继续对外委托经营,则受托方有优先权。

    2)受托方应支付的委托经营费用。受托方每年应向委托方混凝土公司支付的委托经营费用包含场租费、现有人员工资费用和经营收益金三部分。其中场租费用为110万元/年,每半年一交,但改造期间受托方免交场租费用;混凝土公司人员工资费用由受托方每月按照不低于现行标准支付(注:如按照有关规定有适当递增就同步调增);经营收益金混凝土公司委托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认定的可用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递增的原则,由受托方与委托方共同议定,改造期内受托方免交经营收益金。受托方经营收益的获取必须是在支付应承担的委托经营费用及遵守公司法的基础上(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及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存在税后利润的基础上)。受托经营期间经营风险由受托方自行承担。

    3)委托经营风险担保方式:受托方必须在签约之前提供以下方式担保:不低于50万元的风险质押金或开立委托经营风险保证金100万元以上的履约保函或以不低于100万元的不动产作为抵押并办理抵押权证。担保期间为两年,自《委托经营合同》合同期满之日起计算。质押金或保函或抵押权证交由武汉碧水综合发展有限公司保管。受托方在委托经营期间不得以混凝土公司的名义单方面办理挂失及解除质押、保函或者抵押等手续。

    4)合规经营。委托经营期间,在不改变公司治理结构的前提下,委托方授予受托方正常行使对混凝土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力(具体的授权方式及内容以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为准),同时受托方须接受委托方监督,保证受托方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国家政策、行业规定和国企管理规范要求;受托方须对混凝土公司在受托经营期间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5)负责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协助完成混凝土公司与海剑公司合作4年来的清算工作;

    完成职工股回收工作;

    对混凝土公司历年来的账目做清算;

    其它历史问题。

    在解决上述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协助武汉碧水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完成混凝土公司对外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

    6)保资质。受托方必须确保混凝土公司企业资质顺利通过年检。

    7)委托经营期间,受托方对混凝土公司现有人员按照原有标准支付工资费用。

    3、经营期满退场、清算、违约责任等未尽事宜,由混凝土公司负责先期与受托方进行洽谈,报经碧发公司研究同意后,在双方所签协议中以具体条款形式进行约定。

    三、受托方资格

    A具有相关资质和经历的法人组织

    B身体健康、熟悉商品混凝土运作业务的自然人混凝土公司全体自然人股东也可参与需指派股东代表商谈

    C、无违法犯罪记录

    D、非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还应无征信不良记录 

    四、遴选报名期限

    报名截止日:20191022

    五、参与遴选需提交的资料

    报名时书面通知

     

    本遴选公告仅为要约邀请,不构成要约,双方之间具体的权利义务以书面的《委托经营合同》为准。参与遴选方应向武汉混凝土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的委托经营方案,双方就委托经营事宜进行洽谈协商,协商一致报经碧发公司研究同意后签订《委托经营合同》

    热烈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自然人参与遴选,积极洽谈

    联系人1:王孟全,联系电话:13871325826

    联系人2:王福康,联系电话:13971089129


     

    武汉混凝土有限公司

    201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