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职工食堂装修改造项目遴选装饰装修公司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0 08:37:12 来源: 武汉碧水集团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规范工程施工行为,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武汉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食堂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武汉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职工食堂面积149.30  平方米,为框架结构,建筑工程为水电安装,室内装修等设施工程。

    (二)遴选项目名称:武汉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职工食堂装修施工

    (三)遴选项目内容及需求:食堂面积约为149.30平方米。要求并按目前武汉市食品卫生监管部门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对职工食堂餐厅进行合理布局的装修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出具合格的标准图纸

    (1)简要技术要求:

    (2)项目预算:15.5 万元(含税发票)

    (3)期限(服务期)40个日历天

    2.供应商参加遴选的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和能力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

    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三)供应商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供应商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造价员、主办施工员、安全员且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类)、质检员,拟派施工架构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拟派人员架构表,人员岗位证书或注册证或职称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3个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证(B类);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遴选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412日至2019年416

      (二)获取地点:武汉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409号五洲大厦B)。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 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

        ⑴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和能力;(提供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⑵ 供应商必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⑶ 供应商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4)供应商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造价员、主办施工员、安全员且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类)、质检员,拟派施工架构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拟派人员架构表,人员岗位证书或注册证或职称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3个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及有效网页截图)

        ⑸ 供应商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证(B类); (提供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注:以上资料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遴选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409号五洲大厦B)。

    (二)截止时间:2019-4-16上午10:3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2019410日至2019年413日共3天。

    六、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409号五洲大厦B座三楼

    联系人:李娜

    电话:027-82649201  13297934334

    自领取遴选文件之时起,参选单位应保证其在参选过程中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参选单位,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建设单位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武汉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

                     二〇一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