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武汉市长江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低效无效企业注销遴选社会中介机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8 08:43:07 来源: 武汉碧水集团

    武汉市长江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对其所属低效无效6家企业注销遴选中介机构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介机构报名参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武汉市长江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成立于1992年,为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可从事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以及经济测算、规划设计、物业管理等一系列工作。为响应国家号召清理处置低效无效企业,现决定将对外投资及参股6家低效无效子企业进行注销。(6家企业基本情况见附表) 

    (二)遴选项目名称:2019年武汉市长江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低效无效企业注销遴选社会中介机构。

    (三)遴选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工作拟在能从事企业注销工作的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中进行遴选,最终确定一家参与武汉市长江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的企业注销工作。具体需求如下。

    (1)技术要求:

    a、对企业注销结果和过程进行反映和监督,以满足企业注销过程中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b、主要为企业提供清理和补登企业财务、报表会计信息。

    c、应遵循长江公司登记所在地相关法规规定,制定代理注销业务的具体工作计划。

    (2)项目服务费预算  30 万元

    (3)期限(服务期):   360  

    2.中介机构参加遴选的报价超过项目服务费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无效。

    二、中介机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相应涉税服务能力的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二)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税务师法定业务执业证书,并具有至少10名以上的注册税务师;

    (三)熟悉相关财经政策,了解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会计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情况;

    (四)有近三年(2016年3月-2019年3月)服务上市公司、在汉央企、省、市大中型国企及承担过涉税服务相关工作经验;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具有与委托项目相关的执业经历和经验,业绩和服务质量优良;

    (六)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综合实力较强、企业诚信度高,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或违法违纪行为。

    三、遴选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8日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长江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409号五洲大厦A座3楼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中介机构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 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

    ⑴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⑵ 公告要求的资质证书、不少于 10 人注册税务师的注册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⑶ 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是法人的,提供 2016、2017、2018年合格的财务评审报告;中介机构为其他组织的,可提供财务评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中介机构营业时间不满上述年份要求的,可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

    ⑷ 中介机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6 个月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⑸ 中介机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6 个月内的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应体现招标资格要求的相关人员),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

    ⑹ 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盖章的《联合体协议》;

    注:中介机构请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获取招标文件。

    四、遴选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长江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409号五洲大厦A座3楼)。

    (二)截止时间:2019-5-13  上午11:3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2019年4282019年5月4日 

    六、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长江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409号五洲大厦A座三楼

    联系人:倪可

    电话:027-82825760  18071550847

    自领取遴选文件之时起,参选单位应保证其在参选过程中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参选单位,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建设单位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附件:遴选文件

     

                             武汉市长江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

                                   2019428


    image.pngimage.pngimage.png